本學期課程主題為「原住民犯罪問題之研究」。1997年憲法增修條文雖開啟我國尊重多元文化的契機,然一開始原住民族法學相關研究,多聚焦於原住民爭取傳統領地自治權。其後則有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研究,近年來,較受重視的議題,則是轉型正義等較具政治色彩之領域。
在刑法領域中,原住民犯罪問題在本人於15年前開始進行相關研究前,甚少受到關注。本人最早研究原住民犯罪議題,始於2007年,以「台灣原住民犯罪問題之研究」為主題,獲得國科會給予三年期之專案委託研究計畫(計畫編號:NSC96-2414-H-002-021,執行期限:96/08/01─99/07/31)。本人所發表之著作─「文化衝突與原住民犯罪困境之探討」,可說是我國原住民犯罪問題研究之祖述論文。其後,再對原住民犯罪問題之研究,加深加廣,研究之議題包括原住民持有獵槍、獵捕野生動物、盜採森林產物,原住民犯罪之「文化抗辯」作為阻卻違法或罪責事由。此外亦關注原住民被告在司法程序上之保障,例如語言障礙與通譯、是否強制辯護等議題。研究方法除了比較各國法制之外,更運用實證研究方法,包含以量化方式統計原住民為被告之判決數量、認罪與量刑,以及以質性研究方式進入部落對原住民進行訪談。當時的研究成果不僅具有學術價值與實用價值,更具有開創性,顛覆了我國向來對於原住民持槍狩獵行為的負面論述與標籤。
2017今年2月9日,臺灣司法界首次將非常上訴的案件審理,以網路直播的方式,呈現在大眾面前。本案件是原住民族最為關心的獵槍與野生動物問題,被告是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。本人被邀請擔任「專家證人」,本案最後則停止審判,提起釋憲。在本件釋字第803號解釋中,大法官雖肯認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,對原住民出於祭典文化而持獵槍獵捕野生動物之管制,予以放寬,惟管制方式仍有諸多可以檢討與批判之處。
在研究刑事法學過程中,大家可以發現一個現象,我國刑法規範之制定,往往以主流漢人價值規範為前提,忽略了原住民所認同之傳統文化價值,此一現象尤其反映在原住民自製與持有獵槍子彈、獵殺野生動物、竊取森林產品等犯罪議題上。這些犯罪事件的特色之一,乃犯罪人口多集中在原住民,而犯罪地也幾乎都在過去原住民傳統世居領域,至於犯罪原因,則深受原住民自身特殊文化影響。因此,原住民犯罪問題之研究,並非單純法律解釋的問題,亦涉及犯罪原因論中的衝突理論。
本學期之研究主題,將聚焦於原住民犯罪議題。以下相關學術論著的議題,可以提供同學思考的方向,然而學生亦可自設主題進行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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